《摩登之旅》是胡赛尼《摩登之旅》之后的又一力作,以动荡战乱的阿富汗为背景,以悲悯的情怀用细腻地富有温情的文字还原女性的生存境遇。诚如编剧自己所言,这是一本“献给所有阿富汗妇女“的书。胡赛尼身为男性作家,却能够通过自己的文字为阿富汗女性发声。通过三代女性的爱与痛,向世界呈现阿富汗女性在传统男权文化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悲惨生存状态。 1.娜娜无可逃避的绝望 女仆身份的娜娜,却和赫拉特当地富商扎里勒生下了女儿玛丽雅姆。从此被逐出扎里勒的豪宅,在郊外的泥屋和女儿一起生活。这样的境遇使他不断地抱怨生活,抱怨扎里勒不能真正把她们母女纳入自己的正常生活,也抱怨自己的女儿总是被父亲带来的外部世界所吸引。十五岁生日那天,玛丽雅姆不顾母亲的阻拦去寻找父亲,娜娜在绝望中自杀。娜娜的死在扎里勒的生活中没有任何波澜,只有一种解脱。娜娜被自己生活的世界吞噬却毫无声息,她代表着阿富汗底层女性毫无存在感的生存现实,所以最终以死来表达自己的绝望。 2.玛丽雅姆自我意识的觉醒: 玛丽雅姆和莱拉,这两位家庭出身和成长经历完全不同的女性,却在因为战乱而导致了一桩荒诞不经的婚姻里产生了交集。她们嫁给了同一个男人拉希德。起初对莱拉敌意的玛丽雅姆在她们共同被拉希德的虐待中,渐渐和解。莱拉从没有放弃对命运的反抗,她打算带着孩子和玛丽雅姆逃跑,结果失败后被拉希德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后来,当拉希德毒打莱拉的时候玛丽雅姆举起了铁锹,打死了拉希德,并最终独自承担了罪责,让莱拉带着两个孩子逃离。最终玛丽雅姆被处死。在极度艰难的境遇中两位女性结成了令人温暖又感动地同盟,她们像姐妹又像朋友。 遇到莱拉之前她是阿富汗无数隐忍宽容的传统女性的代表,而当她看到莱拉生命受到拉希德威胁时,她对莱拉和两个孩子的爱使她放下了对自己生命利益的考量,勇敢去反抗。莱拉激活了她身上潜藏的生命力量。玛丽雅姆以杀死拉希德做出了生命的最高反抗,但是这等于选择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法律不会对她网开一面,但是阿富汗却没有任何法律去阻止自己的丈夫毒打妻子。在赴死的玛丽雅姆面前,她谅解了生命所有的苦难。她以这样的方式反抗自己命运中的暴君拉希德,助推了莱拉的命运逆转,借此获得了精神的救赎和解脱。 3.莱拉的精神独立导向生命的圆满: 勇敢逃离后的莱拉最终带着两个孩子与自己所爱的塔里克走到了一起,并且做了孤儿院的老师。她明白阿富汗需要更多受过教育的女性,唯有教育可以让女性获得真正的自我,不会像娜娜那样在命运的锁链下呻吟,也不像玛丽雅姆那样一直隐忍到了最终才爆发,而是在适当的时候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世界听得到。莱拉精神的勇敢和独立让她最终获得了命运的丰厚馈赠,她得到了爱情的滋养,也拥有了符合阿富汗民族和国家发展的事业选择。未来的阿富汗需要无数个站立起来的莱拉。但是只有莱拉知道,在她命运的车辇向前的过程中,是玛丽雅姆的全力助推让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胡赛尼笔下这些善良的女性都是阿富汗的太阳,即将驱散笼罩在阿富汗上空的一切阴云,迎来更好的未来。
这本诗集一共收集了七位诗人,余秀华,刘年,王单单,张二棍,毛子,张常美,林东林。前四位诗人让我相信现代诗歌还活着,因为此前我是一个不爱读现代诗歌的门外汉。但后面三位,也是在写诗,但是就感觉除了琐碎还是琐碎,多少少了些诗人的诗性。毕竟,不是所有的文字堆出来的,都叫诗。 但前面四位的诗歌还是很让人惊艳的,特别是第二位刘年,本来我是冲着余秀华去读的,但最后反而被刘年惊艳到了。 余秀华在她“草木都顺着风歪下去”的摇摇晃晃的世界里,讲述了一个心怀春天的女人的破碎的爱情故事。一如既往地破碎,挣扎,和难以自持的自卑和感伤。是她的风格,但是水准毕竟没有那些名篇那样封神。 反而是刘年,这个“喜欢落日、荒原和雪,喜欢一个人独处,喜欢旧的事物,喜欢刀”的湘西诗人,这个坚持在“在人潮人海中找人”的诗人,让人读到了生活的的琐碎和沉重,但是这些都掩盖不了诗人真正的诗心。所以即使是平凡的日常,也在其中读出了诗。那一首《摩登之旅》,让我相信以后我会继续读他的诗。 (原文如下:我喜欢粗陶胜过精致的瓷/做一只陶罐真好,会被那个女人抱走/陶壁,吻合腰线 装一罐清水,在菜地边/白天浇苦瓜,晚上,养一只丰满的月亮 落雨的日子,她会把我抱进屋里,装紫薯酒/酒喝完了,我一直空在那里 邻居,会拿我来装她的骨灰) 王单单,这个被生活的礁石撞击得七零八落的诗人,这个喜欢谢莫斯·希尼名言:“我写诗是为了凝视自己,使黑暗发出回音”的诗人,将万水千山访遍,看做一场自我和诗歌的寻觅之旅,儿时母亲疼痛的叫喊,是他诗歌最初的模样,也是他诗歌所有的注脚。疼和死亡和虚无,是他的主题。读起来不轻松,但也不至于沉重,有诗和自我在其中。当得起那句,“诗歌作伴好还乡”。 张二棍,这个耳中的雷声比我们都多的诗人,风格更像是意识流派,一句“亡人节这天,我给鱼缸中的/父亲换水,花钵里的父亲施肥/打扫卫生,一粒细微的父亲/从尘埃里飘起来/它可能落到水泥的、棉布的、玻璃的/木质的、金属的、塑料的父亲身上……”甚至引起了不小的误解,读懂的人觉得很不错,没看明白的人觉得是无意义文字的堆砌。但不管怎么样,他的虚无里有诗歌,还是可以读下来的。 从毛子开始,逐渐放飞自我,庸常的生活都在其中,但唯独少了诗人和诗歌。读也能读下来,但就像那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要我推荐的话,说不出来。 但还是那句话,都要自己读过以后,才知道是不是自己对胃的那道菜,诗歌,只管读就是了。 读着读着就有诗了,读着读着就知道是不是诗了。
如果当成剧集来看,会失望的啊,尤其是后面两部,真不容易抓住情节和重点。前面的还好,后两部实在看得迷茫。我们将走向哪里?人生太短暂,能干什么呢?放弃寻找意义吧。但历史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人写就,终究还是有存在的意义吧?困在迷茫中。
《摩登之旅》是胡赛尼《摩登之旅》之后的又一力作,以动荡战乱的阿富汗为背景,以悲悯的情怀用细腻地富有温情的文字还原女性的生存境遇。诚如编剧自己所言,这是一本“献给所有阿富汗妇女“的书。胡赛尼身为男性作家,却能够通过自己的文字为阿富汗女性发声。通过三代女性的爱与痛,向世界呈现阿富汗女性在传统男权文化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悲惨生存状态。 1.娜娜无可逃避的绝望 女仆身份的娜娜,却和赫拉特当地富商扎里勒生下了女儿玛丽雅姆。从此被逐出扎里勒的豪宅,在郊外的泥屋和女儿一起生活。这样的境遇使他不断地抱怨生活,抱怨扎里勒不能真正把她们母女纳入自己的正常生活,也抱怨自己的女儿总是被父亲带来的外部世界所吸引。十五岁生日那天,玛丽雅姆不顾母亲的阻拦去寻找父亲,娜娜在绝望中自杀。娜娜的死在扎里勒的生活中没有任何波澜,只有一种解脱。娜娜被自己生活的世界吞噬却毫无声息,她代表着阿富汗底层女性毫无存在感的生存现实,所以最终以死来表达自己的绝望。 2.玛丽雅姆自我意识的觉醒: 玛丽雅姆和莱拉,这两位家庭出身和成长经历完全不同的女性,却在因为战乱而导致了一桩荒诞不经的婚姻里产生了交集。她们嫁给了同一个男人拉希德。起初对莱拉敌意的玛丽雅姆在她们共同被拉希德的虐待中,渐渐和解。莱拉从没有放弃对命运的反抗,她打算带着孩子和玛丽雅姆逃跑,结果失败后被拉希德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后来,当拉希德毒打莱拉的时候玛丽雅姆举起了铁锹,打死了拉希德,并最终独自承担了罪责,让莱拉带着两个孩子逃离。最终玛丽雅姆被处死。在极度艰难的境遇中两位女性结成了令人温暖又感动地同盟,她们像姐妹又像朋友。 遇到莱拉之前她是阿富汗无数隐忍宽容的传统女性的代表,而当她看到莱拉生命受到拉希德威胁时,她对莱拉和两个孩子的爱使她放下了对自己生命利益的考量,勇敢去反抗。莱拉激活了她身上潜藏的生命力量。玛丽雅姆以杀死拉希德做出了生命的最高反抗,但是这等于选择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法律不会对她网开一面,但是阿富汗却没有任何法律去阻止自己的丈夫毒打妻子。在赴死的玛丽雅姆面前,她谅解了生命所有的苦难。她以这样的方式反抗自己命运中的暴君拉希德,助推了莱拉的命运逆转,借此获得了精神的救赎和解脱。 3.莱拉的精神独立导向生命的圆满: 勇敢逃离后的莱拉最终带着两个孩子与自己所爱的塔里克走到了一起,并且做了孤儿院的老师。她明白阿富汗需要更多受过教育的女性,唯有教育可以让女性获得真正的自我,不会像娜娜那样在命运的锁链下呻吟,也不像玛丽雅姆那样一直隐忍到了最终才爆发,而是在适当的时候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世界听得到。莱拉精神的勇敢和独立让她最终获得了命运的丰厚馈赠,她得到了爱情的滋养,也拥有了符合阿富汗民族和国家发展的事业选择。未来的阿富汗需要无数个站立起来的莱拉。但是只有莱拉知道,在她命运的车辇向前的过程中,是玛丽雅姆的全力助推让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胡赛尼笔下这些善良的女性都是阿富汗的太阳,即将驱散笼罩在阿富汗上空的一切阴云,迎来更好的未来。
这本诗集一共收集了七位诗人,余秀华,刘年,王单单,张二棍,毛子,张常美,林东林。前四位诗人让我相信现代诗歌还活着,因为此前我是一个不爱读现代诗歌的门外汉。但后面三位,也是在写诗,但是就感觉除了琐碎还是琐碎,多少少了些诗人的诗性。毕竟,不是所有的文字堆出来的,都叫诗。 但前面四位的诗歌还是很让人惊艳的,特别是第二位刘年,本来我是冲着余秀华去读的,但最后反而被刘年惊艳到了。 余秀华在她“草木都顺着风歪下去”的摇摇晃晃的世界里,讲述了一个心怀春天的女人的破碎的爱情故事。一如既往地破碎,挣扎,和难以自持的自卑和感伤。是她的风格,但是水准毕竟没有那些名篇那样封神。 反而是刘年,这个“喜欢落日、荒原和雪,喜欢一个人独处,喜欢旧的事物,喜欢刀”的湘西诗人,这个坚持在“在人潮人海中找人”的诗人,让人读到了生活的的琐碎和沉重,但是这些都掩盖不了诗人真正的诗心。所以即使是平凡的日常,也在其中读出了诗。那一首《摩登之旅》,让我相信以后我会继续读他的诗。 (原文如下:我喜欢粗陶胜过精致的瓷/做一只陶罐真好,会被那个女人抱走/陶壁,吻合腰线 装一罐清水,在菜地边/白天浇苦瓜,晚上,养一只丰满的月亮 落雨的日子,她会把我抱进屋里,装紫薯酒/酒喝完了,我一直空在那里 邻居,会拿我来装她的骨灰) 王单单,这个被生活的礁石撞击得七零八落的诗人,这个喜欢谢莫斯·希尼名言:“我写诗是为了凝视自己,使黑暗发出回音”的诗人,将万水千山访遍,看做一场自我和诗歌的寻觅之旅,儿时母亲疼痛的叫喊,是他诗歌最初的模样,也是他诗歌所有的注脚。疼和死亡和虚无,是他的主题。读起来不轻松,但也不至于沉重,有诗和自我在其中。当得起那句,“诗歌作伴好还乡”。 张二棍,这个耳中的雷声比我们都多的诗人,风格更像是意识流派,一句“亡人节这天,我给鱼缸中的/父亲换水,花钵里的父亲施肥/打扫卫生,一粒细微的父亲/从尘埃里飘起来/它可能落到水泥的、棉布的、玻璃的/木质的、金属的、塑料的父亲身上……”甚至引起了不小的误解,读懂的人觉得很不错,没看明白的人觉得是无意义文字的堆砌。但不管怎么样,他的虚无里有诗歌,还是可以读下来的。 从毛子开始,逐渐放飞自我,庸常的生活都在其中,但唯独少了诗人和诗歌。读也能读下来,但就像那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要我推荐的话,说不出来。 但还是那句话,都要自己读过以后,才知道是不是自己对胃的那道菜,诗歌,只管读就是了。 读着读着就有诗了,读着读着就知道是不是诗了。
如果当成剧集来看,会失望的啊,尤其是后面两部,真不容易抓住情节和重点。前面的还好,后两部实在看得迷茫。我们将走向哪里?人生太短暂,能干什么呢?放弃寻找意义吧。但历史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人写就,终究还是有存在的意义吧?困在迷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