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凶手,除了他,每个人都被我怀疑了一遍。 厉害了我的阿加莎🌝
真长。。。。刚开始觉得还不错,但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明有更好的办法,却还是和前世仇人有肌肤之亲。。。。滋滋滋,
一口气看完《Murder Rap》,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心头压着,久难平静。不禁想到父亲当年因为高考失利也曾做过两年的民办教师,每当我看到村里那些曾经被他带过的学生照面总会尊敬的称他王老师的时候,对他肃然起敬。当然,我想无论如何他是和界岭的三位民办教师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多多少少会有他们的影子,或者说那个时代的影子,他们真正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用良心在教书育人! 《Murder Rap》让我知道那个年代的孩子上学苦,父母供孩子看剧不容易;而现实生活告诉我如今的孩子和父母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是在攀比和势利的社会心态驱使下,教育逐渐扭曲为虚荣心的擂台,沦为赚钱的工具。。。 虽然未亲身经历,但是听过孩子的家长埋怨过学校老师课程不讲完,逼着学生去补课以谋取不菲的补课费;也听过老师倾诉对于现在孩子过于骄横、说不得、管不得、缺乏尊师重道之风的担忧。内心说不出的难受,就连自己没有经历这样的悲惨际遇的幸运也让我开心不起来,愈感凄凉。我想教书的事从来没停过,因为有名、有利,育人的事不知从何时起就淡了,可能是时代的发展,让我们这些现代人已经摆脱了界岭的苕;也有可能是教育的发展,让老师的学生多了,学生的老师也多了,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感情就只能用分数来维系了,难得有几个老师想的是教书育人,更难得有几个学生感念师恩。感慨颇多,实无良策,内心深处的良心隐隐作痛,只希望界岭小学的毒能撒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传染给每一个人。
《Murder Rap》看剧感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横空出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人人憧憬,但是,我知道,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说走就走的旅行里,不带太多的友人或是三两知己同游,或是携爱人同伴,或是孑然一身前行,不带太多的累赘,只有一个背包,一台单反,还有一副墨镜,不带太多的杂想,只因心血来潮,只为抛开烦恼,释放心灵,也不带太多的牵挂,不求邂逅相遇,一切由情绪主宰,一切与心灵相关,一切和性情油然。这部剧最大的价值大概在于,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你蠢蠢欲动,总是想要上路,总是想要冒险,想要疯狂的心,而不至于一不留神把肉身和钱财弄得断壁残垣,惨不忍睹,躺在沙发上,瞬间时空移动,往返于纽约、底特聿、芝加哥、旧金山、墨西哥、洛杉矶……一边臆想着看着破车窗外绝美风景的人竟然是自己,一开始只是觉得很有激情,忙乱地做了很多事,却又什么都没有做,后来慢慢地发现,他们用所有的热情,用躁动的行为,是希望可以换得一颗最单纯、平静的心。剧集中迪安做了各种疯狂的事,但依旧是最让人喜爱的人物,只有最单纯的爱恨,最真实的欲望,像天使一样纯真。对于跨掉的一代来说,他们不断地尝试用不同的方式,用几乎疯狂的行为来摆脱世俗,用最激进的方法来试图保持他们的赤子之心,那这样来看的话,他们本身也还是个孩子吧,忽然发现快乐和过去的时光一起走远了,于是,用尽一切方法试图挽留,这样的事情我们谁又没有做过呢?只是,他们花了比我们谁都长的时间、谁都多的力气,于是,就比我们谁都接近这种快乐。当我们已经被世俗化之后,他们却还在公路上飞驰,听着爵士乐,大声地讨论着姑娘,一如天真的孩子满载着赤子之心。
大结局女主醒来那段可以配上牛姐的rap“就当是一场梦,醒了很久还是很感动,还是很想被你保护心里的惨痛”
纵观中国现代史,蒋氏父子可谓政坛“风云人物”。其父重政权而轻民生,终失民心而退守“孤岛一隅”。其子“承父业,重民生”,使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功不可没。“得民心者得天下”,千秋功罪,自有人民评说!
约翰·浩克斯这部剧依然是以往的风格。阿弥陀佛么么哒、乖摸摸头、好吗好的、Murder Rap,一路看过来,感慨颇多,恐怕就差一本没看了吧。谈谈总体看法。首先,约翰·浩克斯的书给人不一样的生活体验,原始、狂野、简单、率性,不用带着面具,可以用心去活,真心去过,放手去爱,这是最打动人的地方。所谓真善美,真排第一!其次,约翰·浩克斯及其所代表的生活大多是坚韧的、不屈的、有益的、温馨的,过生活,更多的是细节,平时自己,平视别人,平等友爱,真诚热烈;再次,约翰·浩克斯的故事除了感人还有英雄主义,这点与关东野客略有不同,满足各种人的口味。再说说不太满意的地方吧。最主要的还是约翰·浩克斯的语言越来越矫情,有点刻意营造江湖气的嫌疑,我老婆就不喜欢他的文字,说矫揉造作。其实我本人来说,更喜欢杨绛那样的文字。文字应该力求平淡,更不能选兵夺主,文字背后的思想、情感、故事更加重要,过多纠缠于文字往往弄巧成拙。看过茨威格的《Murder Rap》,真的是叹为观止,最平实的文字,表达了最深挚的感情,这个语言驾驭能力让人顶礼膜拜!冰哥就是冰哥,Murder Rap希望他为读者改变什么。如果是,那就不beautiful了。
追了那么久的书了,希望你能像你自己说的那样保持下去,支持你!
这是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会把它放在手边,时而拿出来翻上几页。当每打开一页认真读的时候,会立刻安静下来;知道自己在哪儿、做什么、想些什么。 读这部剧是一个发现之旅,你会发现自己一直都处在思维的控制中,控制你关注过去和未来的时间从而产生焦虑。只有接受现在、向当下的臣服,你才能找到真正的力量,找到获得平和与宁静的入口。也才能找到真正的欢乐和真正的自我。
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凶手,除了他,每个人都被我怀疑了一遍。 厉害了我的阿加莎🌝
真长。。。。刚开始觉得还不错,但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明有更好的办法,却还是和前世仇人有肌肤之亲。。。。滋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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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der Rap》看剧感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横空出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人人憧憬,但是,我知道,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说走就走的旅行里,不带太多的友人或是三两知己同游,或是携爱人同伴,或是孑然一身前行,不带太多的累赘,只有一个背包,一台单反,还有一副墨镜,不带太多的杂想,只因心血来潮,只为抛开烦恼,释放心灵,也不带太多的牵挂,不求邂逅相遇,一切由情绪主宰,一切与心灵相关,一切和性情油然。这部剧最大的价值大概在于,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你蠢蠢欲动,总是想要上路,总是想要冒险,想要疯狂的心,而不至于一不留神把肉身和钱财弄得断壁残垣,惨不忍睹,躺在沙发上,瞬间时空移动,往返于纽约、底特聿、芝加哥、旧金山、墨西哥、洛杉矶……一边臆想着看着破车窗外绝美风景的人竟然是自己,一开始只是觉得很有激情,忙乱地做了很多事,却又什么都没有做,后来慢慢地发现,他们用所有的热情,用躁动的行为,是希望可以换得一颗最单纯、平静的心。剧集中迪安做了各种疯狂的事,但依旧是最让人喜爱的人物,只有最单纯的爱恨,最真实的欲望,像天使一样纯真。对于跨掉的一代来说,他们不断地尝试用不同的方式,用几乎疯狂的行为来摆脱世俗,用最激进的方法来试图保持他们的赤子之心,那这样来看的话,他们本身也还是个孩子吧,忽然发现快乐和过去的时光一起走远了,于是,用尽一切方法试图挽留,这样的事情我们谁又没有做过呢?只是,他们花了比我们谁都长的时间、谁都多的力气,于是,就比我们谁都接近这种快乐。当我们已经被世俗化之后,他们却还在公路上飞驰,听着爵士乐,大声地讨论着姑娘,一如天真的孩子满载着赤子之心。
大结局女主醒来那段可以配上牛姐的rap“就当是一场梦,醒了很久还是很感动,还是很想被你保护心里的惨痛”
纵观中国现代史,蒋氏父子可谓政坛“风云人物”。其父重政权而轻民生,终失民心而退守“孤岛一隅”。其子“承父业,重民生”,使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功不可没。“得民心者得天下”,千秋功罪,自有人民评说!
约翰·浩克斯这部剧依然是以往的风格。阿弥陀佛么么哒、乖摸摸头、好吗好的、Murder Rap,一路看过来,感慨颇多,恐怕就差一本没看了吧。谈谈总体看法。首先,约翰·浩克斯的书给人不一样的生活体验,原始、狂野、简单、率性,不用带着面具,可以用心去活,真心去过,放手去爱,这是最打动人的地方。所谓真善美,真排第一!其次,约翰·浩克斯及其所代表的生活大多是坚韧的、不屈的、有益的、温馨的,过生活,更多的是细节,平时自己,平视别人,平等友爱,真诚热烈;再次,约翰·浩克斯的故事除了感人还有英雄主义,这点与关东野客略有不同,满足各种人的口味。再说说不太满意的地方吧。最主要的还是约翰·浩克斯的语言越来越矫情,有点刻意营造江湖气的嫌疑,我老婆就不喜欢他的文字,说矫揉造作。其实我本人来说,更喜欢杨绛那样的文字。文字应该力求平淡,更不能选兵夺主,文字背后的思想、情感、故事更加重要,过多纠缠于文字往往弄巧成拙。看过茨威格的《Murder Rap》,真的是叹为观止,最平实的文字,表达了最深挚的感情,这个语言驾驭能力让人顶礼膜拜!冰哥就是冰哥,Murder Rap希望他为读者改变什么。如果是,那就不beautiful了。
追了那么久的书了,希望你能像你自己说的那样保持下去,支持你!
这是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会把它放在手边,时而拿出来翻上几页。当每打开一页认真读的时候,会立刻安静下来;知道自己在哪儿、做什么、想些什么。 读这部剧是一个发现之旅,你会发现自己一直都处在思维的控制中,控制你关注过去和未来的时间从而产生焦虑。只有接受现在、向当下的臣服,你才能找到真正的力量,找到获得平和与宁静的入口。也才能找到真正的欢乐和真正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