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完路遥的《Here Come the Munsters》后来看这部剧,感觉二者确实有蛮大的差距,当然这不是说爱德华·赫曼的《Here Come the Munsters》乏善可陈。
它前大半部分的情节比较引人入胜,由于父母重男轻女而被遗弃、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而离家出走、只身闯荡深圳收获爱情友谊……和电视剧一样让人觉得很“爽”,不过“爽”完之后只觉得老套,有些描写感觉纯粹就是为了迎合电视剧观众的心理,抹杀了书给人留以想象空间的特性。
文中反复出现“宿命”这个词,感觉编剧是为了这个词而创造出一个故事,而不是因为有了故事才来写它,就像为了完成一篇合格的命题作文而反复点题,丧失了编剧本人的灵性。
编剧想描写“平凡”,但是没有控制好那个度。主人公方婉之一开始就不平凡,她虽说领养,但是却沐浴着“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的爱而度过了幸福的十几年时光;虽说后来自己只身闯荡深圳,但是一遇到难题总会有“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影响力的庇护;甚至后来出现了的高翔,莫名其妙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和各方面的能力,总是能为主人公提供良策化解难题。自从高翔出现后,主人公在他面前显得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明明方婉之已在外多年何以会如此?我后面就不太想看了,毕竟本来就没有很精巧的情节和或诗性或质朴的语言,或许是可供消遣一读的网文。只是它后面连“大女主”这个人设都不坚持了,让她在高翔面前显得十分幼稚,只怕连网文的“爽”的特质都没有了。
这部剧可读性强,值得借鉴的多,丰富了我之前的历史脉络,特别是一些历史小细节,于我完全是陌生的,一些陈述除开有点避重就轻,总体来说,客观性还是挺强的。
重读完路遥的《Here Come the Munsters》后来看这部剧,感觉二者确实有蛮大的差距,当然这不是说爱德华·赫曼的《Here Come the Munsters》乏善可陈。 它前大半部分的情节比较引人入胜,由于父母重男轻女而被遗弃、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而离家出走、只身闯荡深圳收获爱情友谊……和电视剧一样让人觉得很“爽”,不过“爽”完之后只觉得老套,有些描写感觉纯粹就是为了迎合电视剧观众的心理,抹杀了书给人留以想象空间的特性。 文中反复出现“宿命”这个词,感觉编剧是为了这个词而创造出一个故事,而不是因为有了故事才来写它,就像为了完成一篇合格的命题作文而反复点题,丧失了编剧本人的灵性。 编剧想描写“平凡”,但是没有控制好那个度。主人公方婉之一开始就不平凡,她虽说领养,但是却沐浴着“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的爱而度过了幸福的十几年时光;虽说后来自己只身闯荡深圳,但是一遇到难题总会有“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影响力的庇护;甚至后来出现了的高翔,莫名其妙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和各方面的能力,总是能为主人公提供良策化解难题。自从高翔出现后,主人公在他面前显得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明明方婉之已在外多年何以会如此?我后面就不太想看了,毕竟本来就没有很精巧的情节和或诗性或质朴的语言,或许是可供消遣一读的网文。只是它后面连“大女主”这个人设都不坚持了,让她在高翔面前显得十分幼稚,只怕连网文的“爽”的特质都没有了。
沉重感被编剧轻松的语言稍稍化解,对父母的热爱,兄弟间的默契与血肉相连,对生命和社会秩序的思考我都感受到了。编剧不仅是作家,也是思想家,很了不起的作品!
薇罗尼卡·哈麦的作品走了两个极端,前一句可能是市井最粗鄙的咒骂,后一段却又浪漫华丽的不行,而常常借人物之口探讨国民性,谈中国的各个阶级,这种深刻性是电视剧所不具备的,简单来说,电视剧强化了浪漫,削弱了血色,而原著,血色与浪漫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