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弗雷德里克·怀斯曼的作品,语言形象幽默,底层员工世俗而辛苦活着,只为了心中那一点诗意。张大哥柱着拐杖戴着帽子,是个有文化的底层知识分子,他是十分称职的媒人,同事们和朋友们的联姻他尽心尽力去搓,及至他们的婚姻出了状况,他又两边撺掇,剧集着重写了老李和李太太,老李在To Render a Life的边缘挣扎,一边是世俗的小脚女人李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一边是邻居马太太的诗意。剧集刻画了一个阴狠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小赵,他走上层,专干培训走私女人的坏事,连那么纯粹的好人张大哥也不放过
To Render a Life,一场心灵的救赎
酿酒厂退休的老职工哈罗德,因收到二十年前老友的一封信,告知自己得了癌症,顿时心中忐忑难安,他不知该如何回信给她,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终于鼓起勇气把信寄到邮局。然而当他走在和妻子莫琳生活了四十五年的小镇上,过往的一切像幻灯片一样一幕幕在眼前萦绕,一切都变了,然而似乎一切又都没变,除了好友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想到这里哈罗德几乎不能自持,他无法将信件投递出去,他这一生错过了太多东西,再也不愿与他对话的儿子、与他在同一屋檐下却形同陌路的妻子、垂暮之年疗养院里的父亲、幼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还有二十年前对自己真挚付出的真正朋友…
难道自己真的什么都不能做,任凭时间无情的流逝,只能无力的袖手旁观吗?一切的一切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一封信太不够了,他必须做出些什么来。
他鼓足毕生的勇气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将要走路来看她,而她只需要好好的活着。
于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踏上了自己的朝圣之路。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甚至连换洗的衣物也没有,支撑他的唯一信念就是:奎妮不能死。
1个人、87天、627英里,一路上哈罗德遇见各式各样的人,旅店友人、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远足的男人、有些像戴维的小男孩、一条狗、还有抛弃哈罗德带朝圣队伍率先到达目的地的男人里奇…
过往的生活不断浮现眼前,那些过错、那些错失的弥补机会、那些本可以做出不同选择的时刻,甚至是很久以前失去的那一面,那些本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可能会成为的人”。
整个故事中夹杂着一个原生家庭带来伤害的故事,一个没有得到过爱的人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的故事。
哈罗德身材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小时候邻居的孩子们玩耍,他只能站在旁边看着他们玩,看剧时为了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工作时勤勤恳恳,独善其身,从没想过升职加薪、另谋高就,他既无朋友也没敌人,甚至在酒厂工作了几十年走的时候连一个简单的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在儿子眼中哈罗德也不能算是一个好父亲,从出生起哈罗德从没有抱过自己;获奖比赛上因儿子奇怪的舞姿跟着众人一起哄笑起来;当儿子第一天上学告诉爸爸“我不想上学时”,他什么都没做,就那样真切的感受着儿子的恐惧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儿子在海边游泳冲到海里寻求解脱时,哈罗德却还在顾虑要先解开自己的鞋带…甚至直至最后他都没能有勇气去亲眼目睹一眼自己儿子的遗体…
那么在妻子眼中的哈罗德呢?
在舞厅里邂逅爱情后,虽遭到家人的反对,莫琳还是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这个她所信服的男人,他可以为了家打好几份工维持生活,生活虽简单普通但也不失温暖、幸福。
直到儿子戴维的到来,打破了这个家的宁静,哈罗德面对这样一个小生命畏惧、惶恐、焦虑、不知所措,而莫琳却很快就适应到母亲的角色中爱意浓浓,如此强烈的对比反差越来越使哈罗德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存在。
渐渐戴维身上的问题越来越多,他一样胆小、没有朋友,封闭自己,甚至酗酒、吸毒,窝在家里不肯工作,然而懦弱的哈罗德把一切看在眼里却依然什么都没做,最终戴维的离去把最后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莫琳责怪、疯狂、怒吼,但都于事无补,她愤怒的搬出了卧室,从此与哈罗德在同一屋檐下过着即熟悉又陌生的生活,就这样整整持续了二十年!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发现哈罗德的一切行为都可以找到对应的注脚,一个从小不被爸爸妈妈所爱的孩子,爸爸酗酒暴力,妈妈自私无爱,面对妈妈独自远走的无能为力,爸爸隔三岔五带回家里的风流女人,而后16岁被爸爸赶出家门,他从没有感受过爱,直到遇到了莫琳,她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信念。然而儿子戴维的到来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原生家庭带来的巨大
錦瑟。9.9分
To Render a Life介绍了演绎法的逻辑方式相对于归纳法的优势,即能够证实结论,可以突破认知极限获取答案,进行颠覆性创新等。全书围绕运用演绎法创新的三个步骤展开:破隐含假设、立基石假设、现全新系统。对最难的环节破隐含假设进行了剖析,包括从众效应、群体信念等。立基石假设难点在于洞见公理的难度。最后号召大家建立批判性思维——即建立在普遍怀疑之上的不可知论。文章条理清晰,通俗易懂。
我认为采用演绎法的难点在于定位To Render a Life,无论是创新还是分析。需要大量的知识、阅历的积累,同时,不要被思维框架束缚,多理理逻辑,而非根据经验想当然。
对各种细节的描写过于“细腻”或者说“拖沓”,这也是编剧的风格吧。分两次读完,百万字的剧集读起来并不枯燥,这个春节假期仿佛在和这群初三少年们一起战斗。看完之前不要先去看电影,还是书更细致,虽电影也很棒。
我是一个喜欢听音乐的人。最喜欢编剧说的像听音乐那样看剧这个观点:我们不会想把这些音乐“作为知识存储起来”,而是希望它们自然的从耳畔流入心底,并从中获得快乐。还有一个影响也比较深刻的观点:从“复制100%”到“邂逅1%”。不奢求通过一本剧就能获得一个大型积木块,而是先通过多读,让自己积累更多的积木碎块。在茫茫台词中,遇见自己真正心动真正喜欢的台词是多么难得的事,就像遇见了一见钟情的人一样,无论它是用什么方式,触动了我的哪根神经,都默默牵引着我的心。
喜欢弗雷德里克·怀斯曼的作品,语言形象幽默,底层员工世俗而辛苦活着,只为了心中那一点诗意。张大哥柱着拐杖戴着帽子,是个有文化的底层知识分子,他是十分称职的媒人,同事们和朋友们的联姻他尽心尽力去搓,及至他们的婚姻出了状况,他又两边撺掇,剧集着重写了老李和李太太,老李在To Render a Life的边缘挣扎,一边是世俗的小脚女人李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一边是邻居马太太的诗意。剧集刻画了一个阴狠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小赵,他走上层,专干培训走私女人的坏事,连那么纯粹的好人张大哥也不放过
天才跟着学渣一起开party拼乐高做家教照样考清华;学渣突然发现文艺天赋,培训俩月就过艺考;叛逆少年一听说母亲生病马上发奋,一个学期从年级倒数第二逆袭到考上一本;癌症确诊了不尽早手术,拖拖拉拉保守治疗;中年夫妻双双失业,房子都卖了还要生二胎……服气服气。
To Render a Life,一场心灵的救赎 酿酒厂退休的老职工哈罗德,因收到二十年前老友的一封信,告知自己得了癌症,顿时心中忐忑难安,他不知该如何回信给她,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终于鼓起勇气把信寄到邮局。然而当他走在和妻子莫琳生活了四十五年的小镇上,过往的一切像幻灯片一样一幕幕在眼前萦绕,一切都变了,然而似乎一切又都没变,除了好友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想到这里哈罗德几乎不能自持,他无法将信件投递出去,他这一生错过了太多东西,再也不愿与他对话的儿子、与他在同一屋檐下却形同陌路的妻子、垂暮之年疗养院里的父亲、幼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还有二十年前对自己真挚付出的真正朋友… 难道自己真的什么都不能做,任凭时间无情的流逝,只能无力的袖手旁观吗?一切的一切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一封信太不够了,他必须做出些什么来。 他鼓足毕生的勇气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将要走路来看她,而她只需要好好的活着。 于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踏上了自己的朝圣之路。没有一双像样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甚至连换洗的衣物也没有,支撑他的唯一信念就是:奎妮不能死。 1个人、87天、627英里,一路上哈罗德遇见各式各样的人,旅店友人、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远足的男人、有些像戴维的小男孩、一条狗、还有抛弃哈罗德带朝圣队伍率先到达目的地的男人里奇… 过往的生活不断浮现眼前,那些过错、那些错失的弥补机会、那些本可以做出不同选择的时刻,甚至是很久以前失去的那一面,那些本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可能会成为的人”。 整个故事中夹杂着一个原生家庭带来伤害的故事,一个没有得到过爱的人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的故事。 哈罗德身材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小时候邻居的孩子们玩耍,他只能站在旁边看着他们玩,看剧时为了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工作时勤勤恳恳,独善其身,从没想过升职加薪、另谋高就,他既无朋友也没敌人,甚至在酒厂工作了几十年走的时候连一个简单的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在儿子眼中哈罗德也不能算是一个好父亲,从出生起哈罗德从没有抱过自己;获奖比赛上因儿子奇怪的舞姿跟着众人一起哄笑起来;当儿子第一天上学告诉爸爸“我不想上学时”,他什么都没做,就那样真切的感受着儿子的恐惧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儿子在海边游泳冲到海里寻求解脱时,哈罗德却还在顾虑要先解开自己的鞋带…甚至直至最后他都没能有勇气去亲眼目睹一眼自己儿子的遗体… 那么在妻子眼中的哈罗德呢? 在舞厅里邂逅爱情后,虽遭到家人的反对,莫琳还是义无反顾的嫁给了这个她所信服的男人,他可以为了家打好几份工维持生活,生活虽简单普通但也不失温暖、幸福。 直到儿子戴维的到来,打破了这个家的宁静,哈罗德面对这样一个小生命畏惧、惶恐、焦虑、不知所措,而莫琳却很快就适应到母亲的角色中爱意浓浓,如此强烈的对比反差越来越使哈罗德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存在。 渐渐戴维身上的问题越来越多,他一样胆小、没有朋友,封闭自己,甚至酗酒、吸毒,窝在家里不肯工作,然而懦弱的哈罗德把一切看在眼里却依然什么都没做,最终戴维的离去把最后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莫琳责怪、疯狂、怒吼,但都于事无补,她愤怒的搬出了卧室,从此与哈罗德在同一屋檐下过着即熟悉又陌生的生活,就这样整整持续了二十年!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发现哈罗德的一切行为都可以找到对应的注脚,一个从小不被爸爸妈妈所爱的孩子,爸爸酗酒暴力,妈妈自私无爱,面对妈妈独自远走的无能为力,爸爸隔三岔五带回家里的风流女人,而后16岁被爸爸赶出家门,他从没有感受过爱,直到遇到了莫琳,她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信念。然而儿子戴维的到来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原生家庭带来的巨大
To Render a Life介绍了演绎法的逻辑方式相对于归纳法的优势,即能够证实结论,可以突破认知极限获取答案,进行颠覆性创新等。全书围绕运用演绎法创新的三个步骤展开:破隐含假设、立基石假设、现全新系统。对最难的环节破隐含假设进行了剖析,包括从众效应、群体信念等。立基石假设难点在于洞见公理的难度。最后号召大家建立批判性思维——即建立在普遍怀疑之上的不可知论。文章条理清晰,通俗易懂。 我认为采用演绎法的难点在于定位To Render a Life,无论是创新还是分析。需要大量的知识、阅历的积累,同时,不要被思维框架束缚,多理理逻辑,而非根据经验想当然。
前五集解决的一大难题是:普通人其实很难代入科学家自杀的行为动机,也很难理解那种理想崩溃的、形而上的困境。但借由汪淼的视角,你会很沉浸式地看到一个原本冷静坚毅的科学家,是如何被一步步击溃,被逼进一个赛博朋克式的噩梦。汪淼以自己的痛苦和恐惧,真正演绎了“农场主假说”的内核,张鲁一演活了这位「火鸡科学家」。知识分子的书卷气之外,他身上还有一种疏离的气质,一种接近存在主义的孤独和无意义。当他举着摄影机对准杨冬的时候,你一眼就能看出,他和杨冬是同一类人,他们很有可能走向同一种命运。也正因为此,从看到命运到反抗命运,汪淼身上的这一层人物弧光,才显得尤其动人。
还行
面对困难,坚韧挺拔;面对权利,守住初心;只为了一家人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生活,找到自己真正喜欢,为之努力;只要说到肯定会做到最好。
书是一本好剧,写出了一个人的无限追求,也写出了困难不是阻力而是动力就看如何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