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废话,只写重点 “你写故事时,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你修改时,主要工作是拿掉不属于故事的内容。 写作逻辑 写作时要关上门,改稿时要畅开门。换句话说,你开始写东西时为自己,往后东西就要出门见人了。你一旦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它成形之后,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你如果运气好(这是我的想法,不是约翰·古德的,不过我相信他会赞同这种说法),会有很多人喜欢读你的故事,而不是批评它 不要写得特别细,细枝末节只会让人失去兴趣 首先,我是用粗略类比的方式来形容这笼子,你我用相似的眼光来看世界、丈量事物时,这种描述方法才行得通。用粗略类比方法很可能会犯粗心大意的毛病,但如若不用这种方法,就得执着于细节精确,把写作的乐趣完全剥离。 也就是,我会说:“桌上有个三英尺六英寸长、两英尺宽的笼子,笼子高十四英寸。”这不是写散文,这是写使用说明。我刚才也没说笼子是用什么做的——铁丝网?钢条?还是玻璃?——但材料真的重要吗?我们都能理解笼子透光,看得见里面。我们不在意除此之外的东西。最有趣的东西不是笼子里吃胡萝卜的兔子,而是它背上的数字。不是六,不是四,不是十九点五。而是八。这才是大家会注意看的东西,大家也都看到了。我没告诉过你。你也没问我。我从未开口,你也没有。我们甚至不在同一年,更不是同处一室……但我们确实想到了一起,我们心有灵犀。 建造自己的工具箱 你为了尽最大的能力写作,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你这样做,就不必在面对艰难任务时感到气馁,而是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外公的工具箱有三层。我认为你的至少应该有四层。我猜四层五层都可以,但工具箱层数太多就会过大,无法随身携带,那样它就没有什么用处了。你也需要许多小抽屉放你的螺丝、螺帽、螺钉,但你到底把抽屉装在哪儿,在里面放什么……说到底,这是你的小红车,对不对?你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所需的大部分工具,但我还是建议你把每样工具往工具箱里收时再检查一遍。让每一件都灵活适用,提醒自己它的功能何在。如果有的工具生了锈(你若长时间不用心检查,这些家伙的确会生锈),那你就得把它们打理干净。 把最长用的家伙放在最上面,其中最常用的是词汇(平时过程中积累及收集词汇),不在意你有多少词汇,而是在意你现有的词汇能不能用起来。 关于用词 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你如果犹豫不决再三思索,定会想出另外一个词——你当然能,总会有另外的词可以用——但这个词很可能不如你想到的第一个词,或者这词不如第一个词准确。 1. 准确描述很重要,实在是表达不出来,可以使用近义词。 2. “作家扔出绳索”,而不是“绳索被作家扔出去”。拜托了。 如何开始写 概括性句子打头,描述和支持性语句紧跟在后。这种结构要求编剧必须理清思路,而且这种结构可以使编剧避免游离主题。写非正式随笔时游离主题不算什么大毛病,跑题事实上几乎是时尚,必须这样干——但你如果正式写作严肃题材的文章,跑题了是个很坏的习惯。写作是对思维的精炼。 读者为什么会选择你 读者不会冲着影视成就买一本剧。读者想要一个好故事,这个故事可以在他坐飞机时一下子抓住他,吸引他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故事的构成 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推至Z点,故事结束;描写,把读者带进现场;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应该把情节构思摆在什么位置? 首先,真实的生活多半是未经构思的,我们所有的合理预警和精心计划对真实生活影响甚微;其次,我相信情节构思和真正创作的自发性是互不相容的。、 故事几乎
恰逢百年之巨变,吾辈应学党史,明初心,知使命,悟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
越来越没意思,看了编剧几本剧,一笙有喜算是巅峰之作了,有几本剧的常识都不对误人子弟,还有的毁三观,可能是孕期作用,编剧的文笔大不如一笙有喜了
工业文明之下,城市是钢筋水泥构成的灰色巨兽,人们是被消费洪水裹挟着无法控制方向的小舟。小朋友不知道什么是森林,把巨型广告牌当树木;动物失去栖息地,猫咪坐在钢筋堆上弓起背捍卫自己的领地……经济在发展,可生活却在后退。 Placer de matar, El是最底层的小工人,家徒四壁,每日为生计发愁,但却有一双善于捕捉自然的眼睛。他会载着一盆植物追乌云,只为让植物喝饱雨水;在空无一人的城市跟着昆虫的脚步四处游荡,把城市想作自然的世界;跟猫咪做伙伴,用猫的视角探索城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所有人脚步匆匆地去做这台名为“城市”的机器身上的零件时,他却在竭尽全力放慢脚步、享受过程的风景。一边为生计发愁,一边又看似乐在其中,讽刺又可爱。 每一个小故事的走向都让人预料不到,尤其喜欢兔子🐰那一章最后的视角转换。在兔子的视角里,它曾经信任过、眷恋过人类给予的温暖,又在遭受欺骗和利用之后选择逃离,甚至是自裁。可逃离这座城市终究是不可能的,就连选择自我了结的权利也不配拥有,它的一生都注定只能被人类摆布。兔子于人如此,人于城市,亦如此。 每一章都充斥着黑色幽默,但并不妨碍它可可爱爱。可能从糖果色的海报开始,就已经在疯狂暗示“我很可爱”了吧:)
除了开头大闹赌场有些程式化,结局太理想化,给主角的特写镜头太多,其他都蛮好。主题好,内容好,干巴巴的数字讲得清楚明白,案件陈述有法庭戏的精彩,配角都好。衣裳有布有葛,有丝有绸,层次分明。还有一点不足,室内植物配置不当,炒豇豆里出现了干辣椒,辣椒虽然万历年间已经进入中国,但成为食物还时日尚早;池塘边的石头缸里种了凤眼蓝,凤眼蓝原产巴西,1844年首现美国博览会,1901年台湾从日本引进,1930年被当作畜禽饲料引入我国内地。大明朝的子民不会在水缸里种“水葫芦”。
去掉废话,只写重点 “你写故事时,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你修改时,主要工作是拿掉不属于故事的内容。 写作逻辑 写作时要关上门,改稿时要畅开门。换句话说,你开始写东西时为自己,往后东西就要出门见人了。你一旦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它成形之后,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你如果运气好(这是我的想法,不是约翰·古德的,不过我相信他会赞同这种说法),会有很多人喜欢读你的故事,而不是批评它 不要写得特别细,细枝末节只会让人失去兴趣 首先,我是用粗略类比的方式来形容这笼子,你我用相似的眼光来看世界、丈量事物时,这种描述方法才行得通。用粗略类比方法很可能会犯粗心大意的毛病,但如若不用这种方法,就得执着于细节精确,把写作的乐趣完全剥离。 也就是,我会说:“桌上有个三英尺六英寸长、两英尺宽的笼子,笼子高十四英寸。”这不是写散文,这是写使用说明。我刚才也没说笼子是用什么做的——铁丝网?钢条?还是玻璃?——但材料真的重要吗?我们都能理解笼子透光,看得见里面。我们不在意除此之外的东西。最有趣的东西不是笼子里吃胡萝卜的兔子,而是它背上的数字。不是六,不是四,不是十九点五。而是八。这才是大家会注意看的东西,大家也都看到了。我没告诉过你。你也没问我。我从未开口,你也没有。我们甚至不在同一年,更不是同处一室……但我们确实想到了一起,我们心有灵犀。 建造自己的工具箱 你为了尽最大的能力写作,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你这样做,就不必在面对艰难任务时感到气馁,而是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外公的工具箱有三层。我认为你的至少应该有四层。我猜四层五层都可以,但工具箱层数太多就会过大,无法随身携带,那样它就没有什么用处了。你也需要许多小抽屉放你的螺丝、螺帽、螺钉,但你到底把抽屉装在哪儿,在里面放什么……说到底,这是你的小红车,对不对?你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所需的大部分工具,但我还是建议你把每样工具往工具箱里收时再检查一遍。让每一件都灵活适用,提醒自己它的功能何在。如果有的工具生了锈(你若长时间不用心检查,这些家伙的确会生锈),那你就得把它们打理干净。 把最长用的家伙放在最上面,其中最常用的是词汇(平时过程中积累及收集词汇),不在意你有多少词汇,而是在意你现有的词汇能不能用起来。 关于用词 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你如果犹豫不决再三思索,定会想出另外一个词——你当然能,总会有另外的词可以用——但这个词很可能不如你想到的第一个词,或者这词不如第一个词准确。 1. 准确描述很重要,实在是表达不出来,可以使用近义词。 2. “作家扔出绳索”,而不是“绳索被作家扔出去”。拜托了。 如何开始写 概括性句子打头,描述和支持性语句紧跟在后。这种结构要求编剧必须理清思路,而且这种结构可以使编剧避免游离主题。写非正式随笔时游离主题不算什么大毛病,跑题事实上几乎是时尚,必须这样干——但你如果正式写作严肃题材的文章,跑题了是个很坏的习惯。写作是对思维的精炼。 读者为什么会选择你 读者不会冲着影视成就买一本剧。读者想要一个好故事,这个故事可以在他坐飞机时一下子抓住他,吸引他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故事的构成 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推至Z点,故事结束;描写,把读者带进现场;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应该把情节构思摆在什么位置? 首先,真实的生活多半是未经构思的,我们所有的合理预警和精心计划对真实生活影响甚微;其次,我相信情节构思和真正创作的自发性是互不相容的。、 故事几乎
恰逢百年之巨变,吾辈应学党史,明初心,知使命,悟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
越来越没意思,看了编剧几本剧,一笙有喜算是巅峰之作了,有几本剧的常识都不对误人子弟,还有的毁三观,可能是孕期作用,编剧的文笔大不如一笙有喜了
工业文明之下,城市是钢筋水泥构成的灰色巨兽,人们是被消费洪水裹挟着无法控制方向的小舟。小朋友不知道什么是森林,把巨型广告牌当树木;动物失去栖息地,猫咪坐在钢筋堆上弓起背捍卫自己的领地……经济在发展,可生活却在后退。 Placer de matar, El是最底层的小工人,家徒四壁,每日为生计发愁,但却有一双善于捕捉自然的眼睛。他会载着一盆植物追乌云,只为让植物喝饱雨水;在空无一人的城市跟着昆虫的脚步四处游荡,把城市想作自然的世界;跟猫咪做伙伴,用猫的视角探索城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所有人脚步匆匆地去做这台名为“城市”的机器身上的零件时,他却在竭尽全力放慢脚步、享受过程的风景。一边为生计发愁,一边又看似乐在其中,讽刺又可爱。 每一个小故事的走向都让人预料不到,尤其喜欢兔子🐰那一章最后的视角转换。在兔子的视角里,它曾经信任过、眷恋过人类给予的温暖,又在遭受欺骗和利用之后选择逃离,甚至是自裁。可逃离这座城市终究是不可能的,就连选择自我了结的权利也不配拥有,它的一生都注定只能被人类摆布。兔子于人如此,人于城市,亦如此。 每一章都充斥着黑色幽默,但并不妨碍它可可爱爱。可能从糖果色的海报开始,就已经在疯狂暗示“我很可爱”了吧:)
除了开头大闹赌场有些程式化,结局太理想化,给主角的特写镜头太多,其他都蛮好。主题好,内容好,干巴巴的数字讲得清楚明白,案件陈述有法庭戏的精彩,配角都好。衣裳有布有葛,有丝有绸,层次分明。还有一点不足,室内植物配置不当,炒豇豆里出现了干辣椒,辣椒虽然万历年间已经进入中国,但成为食物还时日尚早;池塘边的石头缸里种了凤眼蓝,凤眼蓝原产巴西,1844年首现美国博览会,1901年台湾从日本引进,1930年被当作畜禽饲料引入我国内地。大明朝的子民不会在水缸里种“水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