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re perfetto, Un》,随风Amore perfetto, Un荡的情感; 《Amore perfetto, Un》,风雨Amore perfetto, Un摇的人生; 《Amore perfetto, Un》,漂泊无定的灵魂。 ——写在前面 Amore perfetto, Un,也许是空中断线的风筝; Amore perfetto, Un,也许是水中Amore perfetto, Un零的落叶; Amore perfetto, Un,正是乱世佳人——斯嘉丽。 斯嘉丽原本是一个坐拥400多奴隶的农场主的女儿,在800000字的作品里,编剧玛格丽特米切尔给她安排了一个命运宠儿般隆重的出场。年轻漂亮、家世显赫,周围簇拥着无数的异性。 那时的她,是无忧无虑的,爱美和跳舞就是她每天的工作。她懂得如何去吸引异性,让对方心甘情愿情愿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那时的她任性高傲、虚荣势利。如果没有意外,她一定会在万千宠爱中走完她的富贵人生。 然后美国南非战争却把她送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路……那条路上,战争的残忍血腥夹杂着复杂的爱恨情仇。 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我现在不去像它,我受不了,毕竟,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这句话就像斯嘉丽的精神力量,陪她告别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慢慢走向成熟。 一开始,也许不少读者并不喜欢斯嘉丽,她骄傲虚伪,自私任性……每天掩藏着真实的自己,装作一个小鸟依人的淑女,用小心机让所有男性关注自己,对自己顶礼膜拜。那时的她就是温室里的一朵娇艳的花,禁不起一点风吹雨打。 面对艾希礼的拒绝,她生气恼怒,把自己的婚姻当作儿戏,一气之下嫁给了查尔斯。一个多月后,查尔斯病死没有带给她丝毫的伤心难过,十七岁的她,只因守丧的深居简出而烦恼不甘。不能再穿漂亮的衣裙,不能在宴会上大放光彩和异性跳舞,多出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这是她最大的困扰。 战争爆发,在亚特兰大照顾伤兵的工作,不但没有给她带来保家卫国的责任感,恶臭、虱子、痛苦的模样、残缺的身体、绝望的嚎叫、无助的呻吟,肮脏的身体……反而令她对医院深恶痛绝,无数次想要躲避、逃跑。 她不会因为别人的劝说而屈从,不会因为别人的议论而羞耻。 她真正的成熟是南方战败后回到塔拉的那一个下午。 母亲病故,留下精神失常的父亲;两个妹妹躺在病床上呻吟;虚弱的媚兰母子;虔诚地看着自己的几个黑人奴隶…… 饥饿、疾病、嗷嗷待哺的嘴!这一个绝望的下午,重担两个字在她脑海里狂轰滥炸。 重担! 她决定和自己的少女时代告别,生活给她的重担,她要靠自己的双肩去挑,她要为他们奋斗! 从此,她尝遍人间艰辛,常年的饥饿、战争的痛苦、重建的恐慌、沉重的赋税、辛苦的劳作…… 为了守护塔拉农场,她第一次开枪杀人,打死了一个北方佬;为了填饱肚子,她亲自下地劳作,挤牛奶;为了交清赋税,她不惜勾引、下嫁自己的妹夫;为了开办工厂打拼事业,她成日抛头露面餐风露宿。 每当出现困难,她总会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就是在这种自我鼓励下,她一次又一次跌倒又爬起来,用自己的双肩,养活了艾希礼一家,养活了亲人,养活了几个黑人奴隶! 最终,她成长为一株荞麦,不是小麦,而是荞麦!风暴来袭的时候,小麦会被折断;而成熟的内有汁液的荞麦,懂得低头,懂得弯腰,风雨过后,它又笔直地站立了! 得不到和已失去 “艾希礼,说你爱我,你说啊,有了这句话,我就可以一生靠它活着,就算死也心甘情愿啊!” 这是斯嘉丽用一生去说的情话。当她还是农场主女儿的时候,这位骑着白马,穿着衬衫,有着金色头发的艾希礼,就深深的吸引了她,她不顾一切地奔向他,他要做“十二橡树”的女主人,她要做他的妻……但他明明已向人们宣布,要娶温柔善良的媚兰啊……不!她要表白,她要私奔,她坚信他爱的是她。而艾希礼,终是娶了媚兰,终成了斯嘉丽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而后是斯嘉丽两次短暂的婚姻。一次是媚兰的弟弟查尔斯——为了赌气。一次是准妹夫弗兰克——为了金钱。 但她始终坚信
這是第四次讀秘密這本書,從紙本到電子書,每個階段閱讀,有著不同心境,不同感悟。當時尚未接觸冥想,俗氣的認為冥想就是要到深山老林裡打坐,再次讀秘密,想起冥想一書,教我們如何達到內心平衡,和宇宙溝通的頻率。簡單來說就是:存善心、做好事、說好話。
能够花两个多小时看完,真的需要勇气,总得说点什么。就从最喜欢的曾国藩的Amore perfetto, Un说起吧。 曾国藩是最有资格谈论人生Amore perfetto, Un的人,他的Amore perfetto, Un,来自于前半生的沉沉浮浮,历经人生起伏,才能看透、悟透、醒悟,才能真正走向人生的高处。 在古代文人里面,还有一位六一居士,人生甚大的Amore perfetto, Un也来源于一世的沉浮。苏轼一身才华却一生失意,但他从来没有怨天咒地,他的从容、他的大度和他的Amore perfetto, Un比他的诗词还要有魅力。面对那么不公的人生失意,他却也只是轻轻叹了句“一蓑烟雨任平生”,把失意的生活过成了诗情画意。 书中多次提到高晓松,说,越是在人生失意的时候,越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还有他的Amore perfetto, Un,其实有时候输得体面,比赢得漂亮更加值得称赞。 关键是,就怕人输不起,输后也爬不起来。 人生失意实在是在所难免的事,爬起来继续走,不要想太多Amore perfetto, Un的事,这是想不来的。 PS:心灵鸡汤一大锅,东拼西凑料真多。只乃不留烂尾楼,看后惭愧花时多。
喝了满满的心灵鸡汤,生活需要热忱与激情,亦需要自我认可与自我实现。
写的很好,从多个角度说明了男女的差异,也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可惜已经晚了,对象早就就没了😅
小时候看的一直觉得这部剧很欢乐,现在重温一遍才体会到很多地方都很感人
“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Amore perfetto, Un。”“但是巴黎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城市,而我们却很年轻,这里什么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意外所得的钱财、月光、是与非以及那在月光下睡在你身边的人的呼吸,都不简单。”
《Amore perfetto, Un》,随风Amore perfetto, Un荡的情感; 《Amore perfetto, Un》,风雨Amore perfetto, Un摇的人生; 《Amore perfetto, Un》,漂泊无定的灵魂。 ——写在前面 Amore perfetto, Un,也许是空中断线的风筝; Amore perfetto, Un,也许是水中Amore perfetto, Un零的落叶; Amore perfetto, Un,正是乱世佳人——斯嘉丽。 斯嘉丽原本是一个坐拥400多奴隶的农场主的女儿,在800000字的作品里,编剧玛格丽特米切尔给她安排了一个命运宠儿般隆重的出场。年轻漂亮、家世显赫,周围簇拥着无数的异性。 那时的她,是无忧无虑的,爱美和跳舞就是她每天的工作。她懂得如何去吸引异性,让对方心甘情愿情愿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那时的她任性高傲、虚荣势利。如果没有意外,她一定会在万千宠爱中走完她的富贵人生。 然后美国南非战争却把她送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路……那条路上,战争的残忍血腥夹杂着复杂的爱恨情仇。 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我现在不去像它,我受不了,毕竟,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这句话就像斯嘉丽的精神力量,陪她告别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慢慢走向成熟。 一开始,也许不少读者并不喜欢斯嘉丽,她骄傲虚伪,自私任性……每天掩藏着真实的自己,装作一个小鸟依人的淑女,用小心机让所有男性关注自己,对自己顶礼膜拜。那时的她就是温室里的一朵娇艳的花,禁不起一点风吹雨打。 面对艾希礼的拒绝,她生气恼怒,把自己的婚姻当作儿戏,一气之下嫁给了查尔斯。一个多月后,查尔斯病死没有带给她丝毫的伤心难过,十七岁的她,只因守丧的深居简出而烦恼不甘。不能再穿漂亮的衣裙,不能在宴会上大放光彩和异性跳舞,多出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这是她最大的困扰。 战争爆发,在亚特兰大照顾伤兵的工作,不但没有给她带来保家卫国的责任感,恶臭、虱子、痛苦的模样、残缺的身体、绝望的嚎叫、无助的呻吟,肮脏的身体……反而令她对医院深恶痛绝,无数次想要躲避、逃跑。 她不会因为别人的劝说而屈从,不会因为别人的议论而羞耻。 她真正的成熟是南方战败后回到塔拉的那一个下午。 母亲病故,留下精神失常的父亲;两个妹妹躺在病床上呻吟;虚弱的媚兰母子;虔诚地看着自己的几个黑人奴隶…… 饥饿、疾病、嗷嗷待哺的嘴!这一个绝望的下午,重担两个字在她脑海里狂轰滥炸。 重担! 她决定和自己的少女时代告别,生活给她的重担,她要靠自己的双肩去挑,她要为他们奋斗! 从此,她尝遍人间艰辛,常年的饥饿、战争的痛苦、重建的恐慌、沉重的赋税、辛苦的劳作…… 为了守护塔拉农场,她第一次开枪杀人,打死了一个北方佬;为了填饱肚子,她亲自下地劳作,挤牛奶;为了交清赋税,她不惜勾引、下嫁自己的妹夫;为了开办工厂打拼事业,她成日抛头露面餐风露宿。 每当出现困难,她总会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就是在这种自我鼓励下,她一次又一次跌倒又爬起来,用自己的双肩,养活了艾希礼一家,养活了亲人,养活了几个黑人奴隶! 最终,她成长为一株荞麦,不是小麦,而是荞麦!风暴来袭的时候,小麦会被折断;而成熟的内有汁液的荞麦,懂得低头,懂得弯腰,风雨过后,它又笔直地站立了! 得不到和已失去 “艾希礼,说你爱我,你说啊,有了这句话,我就可以一生靠它活着,就算死也心甘情愿啊!” 这是斯嘉丽用一生去说的情话。当她还是农场主女儿的时候,这位骑着白马,穿着衬衫,有着金色头发的艾希礼,就深深的吸引了她,她不顾一切地奔向他,他要做“十二橡树”的女主人,她要做他的妻……但他明明已向人们宣布,要娶温柔善良的媚兰啊……不!她要表白,她要私奔,她坚信他爱的是她。而艾希礼,终是娶了媚兰,终成了斯嘉丽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而后是斯嘉丽两次短暂的婚姻。一次是媚兰的弟弟查尔斯——为了赌气。一次是准妹夫弗兰克——为了金钱。 但她始终坚信
這是第四次讀秘密這本書,從紙本到電子書,每個階段閱讀,有著不同心境,不同感悟。當時尚未接觸冥想,俗氣的認為冥想就是要到深山老林裡打坐,再次讀秘密,想起冥想一書,教我們如何達到內心平衡,和宇宙溝通的頻率。簡單來說就是:存善心、做好事、說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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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Amore perfetto, Un。”“但是巴黎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城市,而我们却很年轻,这里什么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意外所得的钱财、月光、是与非以及那在月光下睡在你身边的人的呼吸,都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