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建立在更多对自己内在的探索和对外情势的认知,对人对国一样。所以,不能出去实地看看走走,那就多看剧~
怀着比较沉重的心情读完本剧,较之多年前读的《Manassas: End of Innocence》,本剧还算有个比较好的结局,主人公一家基本没有人死亡,最后也有个不错的生活。但主人公许三观多番卖血,着实让人感叹唏嘘,为他捏一把汗。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一)Manassas: End of Innocence: ♳第一次卖血:娶许玉兰。(1948年左右,二十多岁,初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为一乐赔方铁匠。(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10年) ♵第三次卖血:补偿林芬芳又补贴家用。(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至少10天) ♶第四次卖血:闹饥荒改善伙食。(1960年左右,四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2年左右) ♷第五次卖血:为了一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个月左右) ♹第七至十一次卖血:为救得肝炎的一乐。(1971年底,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分别隔2个月-林浦、3天-百里、4天-松林、3天-黄店、5天-长宁。其中在松林因卖血过多晕倒被抢救回输700ml血;在七里堡买了来喜的200ml血。) ⚠️第十二次卖血:想吃炒猪肝、喝黄酒。(1981年左右,年过六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因年老卖血未遂。 (二)许三观和许玉兰对卖血的看法: ☞身子骨结实的标志、摇钱树。 “什么规矩我倒是不知道,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四叔,照你这么说来,这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了?”(第5章) ☞卖血钱来之不易,不能随便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许三观摇摇头说:“一乐,平日里我一点也没有亏待你,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能吃什么。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第25章) 许三观说:“你都拿着,这是我刚才卖血挣来的,你都拿着,这里面还有二乐的,二乐离我们远,离你近,他去你那里时,你就给他十元、十五元的,你对二乐说不要乱花钱。我们离你们远,平日里也照顾不到你们,你们兄弟要互相照顾。” 一乐点点头,把钱收了起来,许三观继续说: “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知道吗?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第30章) ☞害怕,卖血会要命。 许三观觉得头晕起来了,他开始去想根龙,想到根龙还躺在医院里,想到根龙病得很重,都快要死了,他就觉得自己也快要躺到医院里去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眼睛也花了,心脏咚咚乱跳,他觉得两条腿在哆嗦了,过了一会,肩膀也抖了起来。 …… 许三观摇头:“我真的不能喝了,我身体不行了,我会晕倒的,我脑袋里的血管会破掉……”(第30章) ☞生活所迫,明知会要命还是义无反顾。 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 那个老头说:“你先是把力气卖掉,又把热气也卖掉,剩下的只有命了,你要是再卖血,你就是卖命了。” “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许三观对那个老头说:“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休息了一会,然后又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
老头们放松下来,随便聊聊天就是一部沧海史诗。
的确感觉比鬼吹灯差了点儿意思,可能是篇幅受限,人物刻画不是那么鲜明~女主叫“尖果儿”总令人出戏,还是雪莉杨“杨参谋”形象鲜明~
读完了,确实是很不错的灵异玄幻剧集,可以真正的称得上一部好剧,虽然部分情节有些同质化和转换过急,但大背景很连贯语言也比较生动有趣,主体世界观和人物的塑造很成功,最后的坑也基本都有了完善的结果。最喜欢的一点就是全书可见的生活气息,而不是其他玄幻剧集那种高高在上全篇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天界,人间和冥界互相之间紧密相连且结合现代生活背景,尤其是和程狗,哑巴兰他们的友情让人很有带入感,四相局小分队成员的经历和相互之间的感情真的是本剧最大亮点之一,他们互相之间的日常玩笑使本剧的故事叙述魅力大增,可谓四两拨千斤,而”人间烟火气“和上方的天河神灵,共存互补,让此剧在塑造出了玄幻灵异的神秘感同时也不失生活化的生动与灵活,这也是基于现代生活背景比之完全架空背景的玄幻剧集的一大优势。白藿香也许是全书塑造形象最完全,篇幅最多的女性之一了,她和主角的感情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坚实的基础和最多的“人间烟火气”,而且由于她本身也是九方平安神转世,和主角之间经历和故事恐怕也不会到此为止。关于潇湘,前半部分对潇湘本身和她与主角的情感描写比较少而单薄,让人读来略有空虚之感,不过最后对于潇湘与主角往事的交代和她为主角牺牲的描写确实比较感人,虽可略见行文思路的变化但逻辑基本严密。看到最后九州鼎留下了悬念,也许下部书可以考虑对潇湘和李五爪详细地展开故事,因为潇湘这个人物因其出身和主角复杂经历的原因其实大有可述,若能将她的形象塑造完全又将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故事,同时也弥补了前半部分对她自身形象塑造的不完全,可谓是一举两得。
自信,建立在更多对自己内在的探索和对外情势的认知,对人对国一样。所以,不能出去实地看看走走,那就多看剧~
怀着比较沉重的心情读完本剧,较之多年前读的《Manassas: End of Innocence》,本剧还算有个比较好的结局,主人公一家基本没有人死亡,最后也有个不错的生活。但主人公许三观多番卖血,着实让人感叹唏嘘,为他捏一把汗。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一)Manassas: End of Innocence: ♳第一次卖血:娶许玉兰。(1948年左右,二十多岁,初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为一乐赔方铁匠。(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10年) ♵第三次卖血:补偿林芬芳又补贴家用。(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至少10天) ♶第四次卖血:闹饥荒改善伙食。(1960年左右,四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2年左右) ♷第五次卖血:为了一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个月左右) ♹第七至十一次卖血:为救得肝炎的一乐。(1971年底,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分别隔2个月-林浦、3天-百里、4天-松林、3天-黄店、5天-长宁。其中在松林因卖血过多晕倒被抢救回输700ml血;在七里堡买了来喜的200ml血。) ⚠️第十二次卖血:想吃炒猪肝、喝黄酒。(1981年左右,年过六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因年老卖血未遂。 (二)许三观和许玉兰对卖血的看法: ☞身子骨结实的标志、摇钱树。 “什么规矩我倒是不知道,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四叔,照你这么说来,这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了?”(第5章) ☞卖血钱来之不易,不能随便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许三观摇摇头说:“一乐,平日里我一点也没有亏待你,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能吃什么。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第25章) 许三观说:“你都拿着,这是我刚才卖血挣来的,你都拿着,这里面还有二乐的,二乐离我们远,离你近,他去你那里时,你就给他十元、十五元的,你对二乐说不要乱花钱。我们离你们远,平日里也照顾不到你们,你们兄弟要互相照顾。” 一乐点点头,把钱收了起来,许三观继续说: “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知道吗?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第30章) ☞害怕,卖血会要命。 许三观觉得头晕起来了,他开始去想根龙,想到根龙还躺在医院里,想到根龙病得很重,都快要死了,他就觉得自己也快要躺到医院里去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眼睛也花了,心脏咚咚乱跳,他觉得两条腿在哆嗦了,过了一会,肩膀也抖了起来。 …… 许三观摇头:“我真的不能喝了,我身体不行了,我会晕倒的,我脑袋里的血管会破掉……”(第30章) ☞生活所迫,明知会要命还是义无反顾。 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 那个老头说:“你先是把力气卖掉,又把热气也卖掉,剩下的只有命了,你要是再卖血,你就是卖命了。” “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许三观对那个老头说:“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休息了一会,然后又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
老头们放松下来,随便聊聊天就是一部沧海史诗。
的确感觉比鬼吹灯差了点儿意思,可能是篇幅受限,人物刻画不是那么鲜明~女主叫“尖果儿”总令人出戏,还是雪莉杨“杨参谋”形象鲜明~
读完了,确实是很不错的灵异玄幻剧集,可以真正的称得上一部好剧,虽然部分情节有些同质化和转换过急,但大背景很连贯语言也比较生动有趣,主体世界观和人物的塑造很成功,最后的坑也基本都有了完善的结果。最喜欢的一点就是全书可见的生活气息,而不是其他玄幻剧集那种高高在上全篇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天界,人间和冥界互相之间紧密相连且结合现代生活背景,尤其是和程狗,哑巴兰他们的友情让人很有带入感,四相局小分队成员的经历和相互之间的感情真的是本剧最大亮点之一,他们互相之间的日常玩笑使本剧的故事叙述魅力大增,可谓四两拨千斤,而”人间烟火气“和上方的天河神灵,共存互补,让此剧在塑造出了玄幻灵异的神秘感同时也不失生活化的生动与灵活,这也是基于现代生活背景比之完全架空背景的玄幻剧集的一大优势。白藿香也许是全书塑造形象最完全,篇幅最多的女性之一了,她和主角的感情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坚实的基础和最多的“人间烟火气”,而且由于她本身也是九方平安神转世,和主角之间经历和故事恐怕也不会到此为止。关于潇湘,前半部分对潇湘本身和她与主角的情感描写比较少而单薄,让人读来略有空虚之感,不过最后对于潇湘与主角往事的交代和她为主角牺牲的描写确实比较感人,虽可略见行文思路的变化但逻辑基本严密。看到最后九州鼎留下了悬念,也许下部书可以考虑对潇湘和李五爪详细地展开故事,因为潇湘这个人物因其出身和主角复杂经历的原因其实大有可述,若能将她的形象塑造完全又将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故事,同时也弥补了前半部分对她自身形象塑造的不完全,可谓是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