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未读John Smith的作品,一如既往地喜欢,起初还担心是短篇剧集可能前因后果理不清楚,读完总体上还不错~ 第一个故事,天使之耳的反转不是很喜欢,始终不愿意相信奈穗会用天使之耳做魔鬼之事,并且读了两遍也没理清楚怎么会有同时都是红灯~ 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个故事,我们真的真的不能漠视规则,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不遵守,也可能酿成无法挽救的后果,前村是不幸的,却也是善良的~ 咖啡罐的故事说明了恶有恶报,镜中故事却又让人无法评价~
从老三为了让静秋去医院划伤手开始,整个书都读的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老三就挂了。越看到后边越慢,几乎快停下来了,不想面对心中的“那个结局。”该来的总会来的,在这夜深无人之际,还是鼓足勇气一口气把它看完了,直叫人“心如死灰”一般难受。尤其是结尾那部分描写:她不停地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她怕他听不见,就移到他头跟前,在他耳边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她觉得他能听见她,只不过被一片白雾笼罩,他需要一点时间,凭她的那个胎记来验证是不是她。 她听见一片压抑着的哭声,但她没有哭,仍然坚持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过了一会儿,她看见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 催人泪下………… 生离、死别,本是世间常态,心怀希望,不因挫折苦难而熄灭心中的生命之火才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且能做到的。
在拒绝他人的时候,一定要坦诚明朗,绝不能优柔寡断。 能影响别人的方法,是谈论他所要的,教他怎样去得到。这是值得记住的一点,不论你是对待小孩子,或牛,或黑猩猩。 当一个人大吼的时候,另一个人就应该静听。因为当两个人都大吼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可言了,有的只是噪声和震动。
奶奶在我五岁时去了天堂。那是一个早晨,有人很用力的打开了家门,大哭起来。之后,我醒了,随着大哭。奶奶的葬礼上,我磕了头。奶奶的样子,我是通过照片记忆着的。照片中,我穿着红色的背带裙,坐在爷爷和奶奶中间,歪着脑袋,瞪着眼睛,俏皮着笑的很甜很美,像个小公主。 我在奶奶眼里是最优秀的孩子,每当我取得丁点的进步,奶奶都会在小院中到处宣扬。妈妈总是拦着,她说这样会让我骄傲的。但,只有奶奶知道,我愿意她到处宣扬。有一次,奶奶记错了幼儿园的放学时间,足足迟到了半个小时,当看见到我时,她抱着我,连连的道歉,喊着“我的宝贝”。还有什么事情呢,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她陪我的时间,太短了,而我可以做公主的日子,也随着奶奶的离开,结束了。 妈妈对我的家教很严,我开始慢慢成为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但,只有天上的奶奶知道,我才不愿意听话,我有我的思想,我有我的决定。我学会了不出声的流泪,不用语言辩驳,一切都放在心里,写进我的日记。 奶奶给我留下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银手镯,这应该是她当时最值钱的东西。金戒指被收藏着,但银手镯我一直带左手上。那时候小,不知道什么是死亡,但却知道什么是保佑。每当我害怕的时候,都会用右手紧紧攥住银手镯,然后祈祷。我很坚定的知道,奶奶会用尽力量,保护我,保护爸爸,妈妈,保护这个家。 一本《The Kiss》,引出了我太多眼泪。我的奶奶没有爱莎的外婆那么有思想,那么有文化,但是,她对我的宠爱与保护和爱莎的外婆是一样的。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想做一个好孩子,我也不是想坏,只是想自由点。做错事的时候,我比谁都难过,所以,别再来继续责备与质问我,帮我说些好话,我也会改正错误的;委屈的时候,别用可怜的眼睛看着我,帮我骂骂欺负我的人,然后,带我去疯一疯,把不愉快忘掉;被肯定的时候,继续鼓励鼓励我,我不会骄傲的;失败的时候,继续鼓励鼓励我,我才有力量更好的站起来。不要逼我,不要反复质问我,不要用激将法折磨我,奶奶留给我的骄傲,禁不起这些。我要我的热情,我要自己会爱。 现在,我要在此留着这封书中外婆送给爱莎的道歉信,也许它会温暖到需要温暖的你。(有删减) 我的爱莎骑士: 抱歉,我不得不死去。抱歉,我死了。抱歉,我老了。 抱歉,我离开了你。抱歉,我得了这个见鬼的癌症,抱歉,我有时候是个混蛋,有时候不是。 你是我们中最了不起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因为所有超级英雄都是与众不同的。 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为我们的王国创造新的童话故事。我会在那里等着的。 抱歉,我很疯狂。 我爱你。 见鬼,我超级超级爱你。 五岁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想继续做个小公主。现在,我不再是公主,但是,奶奶,我爱你!
最喜欢《The Kiss》这篇,Ian Bourn用孩子,银河,大海,森林,小动物为成年人讲述一个关于幸福,关于死亡的故事。宇宙中最幽微深邃的谜题,每个人都在寻找答案的路上。
读此剧,总想起一个朋友,酒,烟,茶,买菜,做饭,白色的衬衣,书法,似乎每一样都是那么信手拈来。活的有趣的大底心态就好的不得了,曾有那么几刻,想去问问他,可有意向写一本剧,想来也会受益匪浅,还是罢了,朋友若有心,早已提笔,若无心,我又多此一举。 名人的有趣总带着些光环,就比如不知道是历史塑造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总还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吧。 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趣的人,但也不是无趣,最近总是看的很少,写的很多,一篇100的文字,我恨不能写1000的心得,可又文采太过纠结,就比如写朋友,既写不出他的精彩,又写不出他的洒脱,好像也没有了解的太过透彻,又或是我一厢情愿。 想索要的东西得不到,就会学着乖戾,明明那么赤裸裸了,也就无计可施,还能做点什么?和有趣朋友在一起,自己也总得装着有趣的,时间久了,有趣就成了自然。
觉得书中的经历惊险刺激,传销人员想象能言善变,时代在改变,传销也一样会随时代改进。还有为啥都是河南的
许久未读John Smith的作品,一如既往地喜欢,起初还担心是短篇剧集可能前因后果理不清楚,读完总体上还不错~ 第一个故事,天使之耳的反转不是很喜欢,始终不愿意相信奈穗会用天使之耳做魔鬼之事,并且读了两遍也没理清楚怎么会有同时都是红灯~ 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个故事,我们真的真的不能漠视规则,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不遵守,也可能酿成无法挽救的后果,前村是不幸的,却也是善良的~ 咖啡罐的故事说明了恶有恶报,镜中故事却又让人无法评价~
从老三为了让静秋去医院划伤手开始,整个书都读的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老三就挂了。越看到后边越慢,几乎快停下来了,不想面对心中的“那个结局。”该来的总会来的,在这夜深无人之际,还是鼓足勇气一口气把它看完了,直叫人“心如死灰”一般难受。尤其是结尾那部分描写:她不停地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她怕他听不见,就移到他头跟前,在他耳边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她觉得他能听见她,只不过被一片白雾笼罩,他需要一点时间,凭她的那个胎记来验证是不是她。 她听见一片压抑着的哭声,但她没有哭,仍然坚持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过了一会儿,她看见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 催人泪下………… 生离、死别,本是世间常态,心怀希望,不因挫折苦难而熄灭心中的生命之火才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且能做到的。
在拒绝他人的时候,一定要坦诚明朗,绝不能优柔寡断。 能影响别人的方法,是谈论他所要的,教他怎样去得到。这是值得记住的一点,不论你是对待小孩子,或牛,或黑猩猩。 当一个人大吼的时候,另一个人就应该静听。因为当两个人都大吼的时候,就没有沟通可言了,有的只是噪声和震动。
奶奶在我五岁时去了天堂。那是一个早晨,有人很用力的打开了家门,大哭起来。之后,我醒了,随着大哭。奶奶的葬礼上,我磕了头。奶奶的样子,我是通过照片记忆着的。照片中,我穿着红色的背带裙,坐在爷爷和奶奶中间,歪着脑袋,瞪着眼睛,俏皮着笑的很甜很美,像个小公主。 我在奶奶眼里是最优秀的孩子,每当我取得丁点的进步,奶奶都会在小院中到处宣扬。妈妈总是拦着,她说这样会让我骄傲的。但,只有奶奶知道,我愿意她到处宣扬。有一次,奶奶记错了幼儿园的放学时间,足足迟到了半个小时,当看见到我时,她抱着我,连连的道歉,喊着“我的宝贝”。还有什么事情呢,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她陪我的时间,太短了,而我可以做公主的日子,也随着奶奶的离开,结束了。 妈妈对我的家教很严,我开始慢慢成为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但,只有天上的奶奶知道,我才不愿意听话,我有我的思想,我有我的决定。我学会了不出声的流泪,不用语言辩驳,一切都放在心里,写进我的日记。 奶奶给我留下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银手镯,这应该是她当时最值钱的东西。金戒指被收藏着,但银手镯我一直带左手上。那时候小,不知道什么是死亡,但却知道什么是保佑。每当我害怕的时候,都会用右手紧紧攥住银手镯,然后祈祷。我很坚定的知道,奶奶会用尽力量,保护我,保护爸爸,妈妈,保护这个家。 一本《The Kiss》,引出了我太多眼泪。我的奶奶没有爱莎的外婆那么有思想,那么有文化,但是,她对我的宠爱与保护和爱莎的外婆是一样的。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想做一个好孩子,我也不是想坏,只是想自由点。做错事的时候,我比谁都难过,所以,别再来继续责备与质问我,帮我说些好话,我也会改正错误的;委屈的时候,别用可怜的眼睛看着我,帮我骂骂欺负我的人,然后,带我去疯一疯,把不愉快忘掉;被肯定的时候,继续鼓励鼓励我,我不会骄傲的;失败的时候,继续鼓励鼓励我,我才有力量更好的站起来。不要逼我,不要反复质问我,不要用激将法折磨我,奶奶留给我的骄傲,禁不起这些。我要我的热情,我要自己会爱。 现在,我要在此留着这封书中外婆送给爱莎的道歉信,也许它会温暖到需要温暖的你。(有删减) 我的爱莎骑士: 抱歉,我不得不死去。抱歉,我死了。抱歉,我老了。 抱歉,我离开了你。抱歉,我得了这个见鬼的癌症,抱歉,我有时候是个混蛋,有时候不是。 你是我们中最了不起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因为所有超级英雄都是与众不同的。 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为我们的王国创造新的童话故事。我会在那里等着的。 抱歉,我很疯狂。 我爱你。 见鬼,我超级超级爱你。 五岁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想继续做个小公主。现在,我不再是公主,但是,奶奶,我爱你!
最喜欢《The Kiss》这篇,Ian Bourn用孩子,银河,大海,森林,小动物为成年人讲述一个关于幸福,关于死亡的故事。宇宙中最幽微深邃的谜题,每个人都在寻找答案的路上。
读此剧,总想起一个朋友,酒,烟,茶,买菜,做饭,白色的衬衣,书法,似乎每一样都是那么信手拈来。活的有趣的大底心态就好的不得了,曾有那么几刻,想去问问他,可有意向写一本剧,想来也会受益匪浅,还是罢了,朋友若有心,早已提笔,若无心,我又多此一举。 名人的有趣总带着些光环,就比如不知道是历史塑造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总还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吧。 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趣的人,但也不是无趣,最近总是看的很少,写的很多,一篇100的文字,我恨不能写1000的心得,可又文采太过纠结,就比如写朋友,既写不出他的精彩,又写不出他的洒脱,好像也没有了解的太过透彻,又或是我一厢情愿。 想索要的东西得不到,就会学着乖戾,明明那么赤裸裸了,也就无计可施,还能做点什么?和有趣朋友在一起,自己也总得装着有趣的,时间久了,有趣就成了自然。
觉得书中的经历惊险刺激,传销人员想象能言善变,时代在改变,传销也一样会随时代改进。还有为啥都是河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