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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想收养它 (2 / 2)

我们运气好,而是我们有经验丰富的猎手。”

他搂着王振华的肩膀,笑着道:“狩猎最重要的是找到猎物,不是吗?”

“你说得对。”查尔斯给王振华点赞,“谢谢你找到山羊,谢谢你给鲍里斯一个好的心情。”

“别客气。”王振华微微一笑,考虑要不要继续忽悠鲍里斯订购羽绒服。

草地外边有一片空地,保镖搭起烤肉架,点燃篝火开始切割羊肉。

很快,五人围着篝火烤肉。

羊肉香味在空气中弥漫,飘进旁边的草地和小树林。

肉烤好,王振华洒上盐巴和孜然,咬一口肉用力咀嚼。

肉质紧实有弹性,鲜而不膻,完全没有普通羊肉的腥膻味。

“好吃!”他忍不住赞叹,“这就是野味啊,最美味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说得对!振华弟弟,你为什么总能说出有哲理的话?”查尔斯询问道。

“嘿嘿,我是胡说八道。”王振华给他点赞,低头继续吃烤羊肉。

五个人大快朵颐,很快吃得满嘴流油,脸上都出了汗。

两个保镖面带傻笑,这辈子都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王振华吃了一整条羊腿,肚子撑得难受,准备再烤个羊肝。

两张羊皮铺在篝火边,几大块羊肉和羊下水摆在上面,加起来大约有四十斤。

瘦保镖盯着他,眼里带着笑意,“王振华同志,剩下的羊肉怎么办?”

王振华知道他们想法,笑着道,“二一添作五,咱们五个平分。”

瘦保镖心中一喜,急切道,“振华同志,这样做不违反纪律,是吧?”

王振华摇头,“按照狩猎的规矩,这些羊肉归咱们所有,咱们可以随意处理。”

两个保镖相视而笑,他们天天保护领导,其实肚子里也缺油水儿。

就在这时,王振华听见嘤嘤声,扭头看见一只赤狐从草丛里钻出脑袋。

它嘴里发出声音,两个前腿不停刨地,看着众人撒娇卖萌。

“小狸!”虽然几个月没见,王振华一眼认出了小狐狸。

就是它带着王振华打猎,撒娇卖萌提供情绪价值,陪他度过枯燥的山村生活。

“别开枪。”鲍里斯突然大喊,大声呵斥已经举起猎枪的保镖。

小狐狸受到惊吓,脑袋缩进草丛,撒腿跑向对面的树林。

“小狸别跑,你不认识我了?”王振华拿起烤肉架上的羊肝,背起猎枪去找小狐狸。

他在小王村生活这么久,已经跟小狐狸结下深厚的友谊,打算带它进城。

“振华兄弟,我想收养它,我愿意用一千件羽绒服换它。”鲍里斯突然大喊。

“卧槽!”王振华如遭雷击,差点一头栽在草地里。

一千件羽绒服的外汇订单,又是大功劳一件,足够让弟弟妹妹从农业户口升级到城镇户口。

最重要的是,可以堂堂正正卡小黄鸭的脖子,可以彻底摧毁小黄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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